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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总公司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202
 
核心提示: 面对安全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首钢总公司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对此,总公司安全专
  面对安全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首钢总公司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对此,总公司安全专业日前针对近期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结合当前开展的100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特种设备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查找深层次的管理问题,确保安全。

  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暴露出有关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漏洞。一是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二是特种设备管理存在漏洞,硫化罐安装后,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及检验手续,致使特种设备管理失控。针对事故,总公司安全专业迅速部署开展对特种设备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全面落实,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做到了全覆盖,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了切实遵守,各项检查、巡检及操作是否都能按照制度、规程贯彻执行。在此次对特种设备管理专项检查中,重点强化特种设备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全面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即落实责任、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

  按照职责分工,总公司要求设备部门要全面彻查所属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未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未经检验、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判废或报废的特种设备;已办理停用、封存手续,未申请重新使用的;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等情况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的要求,本次重点检查涉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配备、持证、操作、培训教育、风险辨识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坚决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总公司安全专业要求对特种设备要强化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突发事故预防等技术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使用、点检、维修和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生产、建设、检修、拆除等项目,业主和项目承包单位租用或借用的特种设备,应依法依规使用,即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书、有效检验期内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对其安全性、人员持证操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确认,未达到标准的不得使用或进入作业现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查出的问题,要由本单位总经理牵头组织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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