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相关情况
2020 年 9 月,中国宝武出具了《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针对本次收购完成后宝钢股份、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城钢铁”)与重庆钢铁存在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5年内,并力争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本公司目前尚未就解决宝钢股份、鄂城钢铁与重庆钢铁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本公司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述承诺中,“本公司”指中国宝武。
二、承诺延期履行原因
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中国宝武一直积极探索通过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目前,重庆钢铁主要产品聚焦于热卷和板材两大类产品,棒材、线材类产品大幅减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与鄂城钢铁在棒材、线材类产品上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近年来钢铁行业处于弱周期,上市钢企业绩承压,在此市场环境中解3决同业竞争问题难度加大。因此,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方案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三、变更后承诺有关内容
除以下内容外,拟变更后的承诺函将与现有承诺函保持一致:
1.承诺有效期自原有承诺函基础上延长3 年。
2.原有承诺函的描述“(2)本公司目前尚未就解决宝钢股份、鄂城钢铁与重庆钢铁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本公司将在制定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后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修改为“(2)考虑到上市钢企业绩承压,本公司目前还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经营改善情况和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研究和制定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方案,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宝武本次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系基于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所作出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8 月28 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会议认为:中国宝武根据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会议认为:中国宝武根据其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