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各单位将通过考核优化,从在岗人员中每年按2017年底定员编制数的5%进行末位淘汰,因末位淘汰造成的缺员,从待岗人员(原单位待岗或创业服务中心待岗人员)中择优补充,末位淘汰人员可保留在原单位或移交创业服务中心,形成大小“蓄水池”“减震器”。
该工作与2017年优化提效工作分头实施,因在2017年优化提效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富余人员,单位可以根据人员情况置换保留在本单位的末位淘汰人员,置换出的人员移交到创业服务中心。该工作坚持实行不同层面考核,优胜劣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人员合理流动,减人不减编;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坚持考核、淘汰、培训、竞岗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等五项原则。
《方案》明确该工作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一是业绩考核,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和制定一套完整、详细、严密、实用性较强的“职工考核优化竞岗实施办法”,按照每个职工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遵章守纪情况,进行公平、公正地考核,并根据各岗位的不同要求,考核要有不同的侧重;各单位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结合“三清晰三到位”岗位责任体系推进建设,根据岗位工作实绩,实行细化量化考核,能量化的不要定性化,采取不同维度的评价,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各单位对每个职工的考核结果要进行备案,作为优化淘汰依据,避免拉关系,走过场,造成考核结果失真。二是优化淘汰安排,从2017年三季度起,以年度为周期,按季度实施优化竞争上岗工作,并对具体时间和单位进行了明确。三是培训,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可留在本单位或移交创业服务中心,留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三个月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本单位可根据岗位情况安排上岗,无岗可就的,在原单位待岗;被优化出来的人员移交到创业服务中心的,由创业服务中心按内部规定组织培训和管理。四是竞岗,被优化人员要转变观念,服从组织,积极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当各单位出现缺员时,积极参加各单位的竞聘上岗,形成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方案》强调,各单位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识大体、顾大局,从长钢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精心组织,积极制定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不断优化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真正体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职工合理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