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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9  来源:我的钢铁网  浏览次数:681
 
核心提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集团”)正在筹划重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集团”)事项。

近日,本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能否获得有关批准以及本次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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