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厂初期,酒钢同步修建了讨赖河渠首、大草滩水库及13千米输水暗渠,为酒钢工业生产和嘉峪关市峪泉镇农业灌溉提供了用水保障。
为满足工业生产及嘉峪关市城镇生活用水需求,酒钢于1968年开发了黑山湖地下水水源地和嘉峪关地下水水源地。1996年,为满足50万吨中板工程建设,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嘉峪关城区供水工程的报告》,酒钢开发了北大河地下水水源地。至此,酒钢拥有黑山湖、嘉峪关、北大河、大草滩4个地下水水源地,各水源地配套建设了取蓄水设施与配套管网,管网延伸至嘉峪关市区及酒钢厂区并形成完整的城镇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安全保障系统,满足了突发状态下的安全供水要求。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嘉峪关地下水源的均衡开采,酒钢根据勘查单位建议,建设了大草滩水源地,调整了黑山湖水源地的设计开采量。国家《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后,为依法合规取水,酒钢率先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了取水许可证,获得地表水水权4500万立方米,地下水水权13323.67万立方米。
此次,酒钢地下水取水许可延续涉及到的北大河、嘉峪关、黑山湖等3处水源地,均处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其中前两个水源地被划定为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一般地下水超采区。酒钢本着尊重实际、符合定额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水资源管理要求,评估时充分考虑水源地的生态保护问题,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嘉峪关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核定各地下水水源地的供水量,按规定开展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工作,以各生产实体2017年的实际用水量平衡作为基础,分析各实体的用水水平和节水潜力,各个水源供水保障程度,核定酒钢现状企业达产情况下的取水量、排水量,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延续审批管理及企业用节水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在办理取水许可证期间,生产运行管理部牵头对于集团公司本部下个取水许可期的需水量按照核准产能、《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嘉峪关市行业用水定额》的要求从严核定,经过与省水利厅、嘉峪关市水务局多次沟通协调并邀请省水利厅主管领导对集团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后,最终顺利完成集团公司本部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使集团公司本部取水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满足了地方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