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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来源:我的钢铁网  浏览次数:787
 
核心提示: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企业氛围,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潜能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企业氛围,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潜能,根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精神,日前,长钢公司制订下发了《长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长钢工匠为内部授予高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是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中技能操作人员职业发展的最高等级;将颁发证书,授予“长钢工匠”称号,给予长钢工匠获得者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每月可享受4000元的工匠津贴。

此次评选管理办法共七章、36条。评选遵循面向基层一线职工,严格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启动实施、推荐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名单公示、表彰奖励、学习宣传。《办法》指出,将为长钢工匠在研修学习、切磋技艺、展示技能等方面提供机会,搭建平台,推荐申报参评首钢工匠及省市级以上大工匠,优先作为首钢和省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推荐对象,对已获得同等荣誉的,优先推荐参评上一级荣誉。对荣获首钢工匠、长治工匠、三晋工匠、大国工匠称号的,首钢工匠按照《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待遇规定执行;长治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月享受1万元工匠津贴;三晋工匠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按月享受1.5万元工匠津贴;大国工匠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重奖。

《办法》还对长钢工匠的日常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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