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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部署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94
 
核心提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钉钉子的精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清理整治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和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任务。”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电视电话会议,代市长蔡丽新在淮安分会场出席会议,并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周毅参加会议。

    蔡丽新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巩固整治成果。对被省核查认定的地条钢企业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已整治的“地条钢”生产企业不死灰复燃,确保无新增“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二要加大排查力度。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未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违规项目,特别是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要坚决按有关规定整治到位。要对所有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的企业再次全面排查,对照“地条钢”新的界定标准,凡在允许生产的产品之外、用中频炉(工频炉)生产钢材、钢坯、钢锭的企业,全面予以取缔和整治到位。三要强化源头管控。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把招商引资关、项目立项关,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受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四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去产能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力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整治和严查违规钢铁产能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落实“五彻底”整治措施、实施市县联动实地督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所有“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已按国家、省相关要求整治到位,全市没有新增违规钢铁产能,得到了国家专项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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