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形成市场约束。通知明确,细化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表示,下一步将按照通知要求“两手抓”。一方面,细化披露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压缩账期,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另一方面,加大走访上市公司力度,帮助上市的中小企业解决回款难题,缓解现金流压力。
——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
通知明确,规范管理电子凭证业务,压减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至6个月;从严监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
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是核心企业依靠电子凭证服务平台开具的,承诺未来在一定期限付款的电子化记录。但是账款凭证业务在发展初期规范性不足,一些核心企业用账款凭证来拖延付款、拉长账期,服务平台的管理规范也比较缺乏。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对账款凭证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7月末,全市场的账款凭证余额2.4万亿元,比规范前的3万多亿元下降20%;账款凭证平均期限已经较规范前缩短了92天。
“我们将按照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控制账款凭证期限,进一步强化对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的监管,推动核心企业及时支付现金,缓解中小企业的回款难问题,助力畅通宏观经济循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曹媛媛说。
——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
通知提出,畅通资金传导链条;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负责中小微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将多维度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效能。”柯吉欣说。
柯吉欣进一步介绍,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评价结果用于金融领域,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体系,做好资金供给保障工作,实实在在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