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6年效能监察工作会精神,集团公司特制定并印发了《2016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进一步增强效能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发挥好效能监察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意见》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2016年的效能监察工作,要以“五大创新”理念统揽全局,紧扣打赢生存保卫战这一核心命题,深入挖掘、整合企业的监督力量,围绕集团公司职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实际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意见》强调,要认真做好选题立项工作,并围绕7个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开展效能监察。在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部署和集团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2016年中心工作,找准深化改革的关键点、堵点、难点和短板开展效能监察,综合发挥效能监察在制度优化、综合协调、落实责任、督导整改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完善企业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开展效能监察和履职监察,监督检查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保证深化改革工作有力协调推进。
围绕创新驱动开展效能监察。围绕集团公司“五大创新”发展理念开展效能监察,以目标为导向,找准效能监察在创新工作上的切入点,为创新工作取得实效服好务。
围绕打破不合理利益格局开展效能监察。深入查找影响企业效能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不合理利益格局形成的原因和产生的危害,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目标和路径,重点关注采购、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利益输送问题,且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
围绕执行力建设开展效能监察。落实执行力建设,增强战斗力,树立新形象。
围绕科学运营管控开展效能监察。要围绕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合同纠纷、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开展效能监察,同时以市场为标准,针对采购成本、工序成本、质量管理、精准营销等方面的差距开展效能监察,并以精细化为标准,针对管理粗放、管理漏洞等开展效能监察。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效能监察。要重点加强钢管环保搬迁项目、绿色钢结构项目、冷轧镀锌项目、矿山资源开发项目、特色地产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工作,充分汲取环保搬迁工程的经验教训,全面覆盖“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要结合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重钢健康和谐发展。
同时,《意见》还对2016年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规范操作,提升效能监察效果;三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四是要不断努力探索创新,提升效能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