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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通钢获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资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0  浏览次数:180
 
核心提示: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批准,同意首钢通钢国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这标志着通钢成为吉林省首家获得跨
       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批准,同意首钢通钢国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这标志着通钢成为吉林省首家获得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办资格的企业。

      据了解,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可实现通钢外汇资金余缺调剂,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打通境内外资金通道,高效调配集团资金。这对通钢今后增加海外融资,实现跨境外汇资金调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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