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包钢国贸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贸公司对照海关验证稽查表内容,在2014年3月份向包头海关提出AA类企业申请。从2014年4月份到7月份,包头海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展开为期四个月的实地考察和调研,其间进行了十几次走访和座谈。国贸公司领导对调研和走访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配合海关验证稽查工作,按海关要求的内容和时限提供材料,对需要澄清的问题认真解释。国贸公司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海关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减免税设备使用情况。经过精心工作,管理水平和所提供的材料达到海关验证稽查35项内容的要求。
7月份,包头海关向呼和浩特海关上报初审材料,经呼和浩特海关认真复核,向海关总署报送了复审意见。最终经过海关总署审核,同意包钢国贸公司从A类企业晋升为AA类企业。AA类企业是海关对进出口企业管理的最高类别。海关AA类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以享受海关通关便利措施,降低查验率,提高通关效率。
国贸公司将以晋升海关AA类企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遵守海关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为包钢进出口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