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冶金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是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寄送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3号。
电话:0771—8095163。
附件:广西桂鑫钢铁智造有限公司产能转出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冶金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是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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