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鞍钢股份发布公告,因工作变动,李景东于2026年10月15日向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辞任后,李景东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同日,鞍钢股份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因工作需要,聘任由宇为该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提名由宇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会议审议批准了聘任袁敏为该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凌钢股份
10月16日,凌钢股份发布公告,由宇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由宇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