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把握零碳工厂建设的时代逻辑
零碳工厂建设是一个动态演进的系统工程,核心要义在于因业施策、精准发力。通过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清洁低碳能源系统,打造以低碳化为特征的绿色高效生产工艺,搭建以智能化为支撑的能碳管控服务体系,推动工厂实现全流程自主减排并持续迭代优化,从而始终保持能效最优和碳排放最低的运行状态。在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重塑的当下,零碳工厂建设的内涵与价值已超越了单纯的节能减碳范畴,正逐步发展成为驱动制造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的全新发展模式。
一是优化生产要素配置。零碳工厂建设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引领,通过系统化的碳减排和碳抵销等措施,最终推动工厂二氧化碳排放量接近于零。其核心并非“为减而减”,而是将低碳转型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驱动力,通过推动技术、能源、资源、资本等要素在工厂生产单元的集约优化配置,最终实现节能、降碳、提质、增效协同并进,是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举措。
二是引领产业有序升级。《指导意见》确立了“2026年启动遴选、2027年培育建设、2030年逐步拓展”的梯度推进路径。这种因业施策、循序渐进的工作部署,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特点、碳排放特征、脱碳技术难度及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因素,既在汽车、锂电池等优势领域打造领跑者,又为钢铁、有色等传统高载能行业探索转型路径,体现了系统观念与底线思维的有机统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
三是打造低碳增长新引擎。零碳工厂不仅是工业脱碳的物理载体,更是新质生产力在微观层面的具体呈现。建设零碳工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碳排放核算与管理体系,形成以碳效率为核心的产业发展生态,有助于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与安全水平,更有助于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打造低碳增长新引擎,加速我国产业创新链价值链升级,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
二、系统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降碳体系
零碳工厂建设是一项兼具创新性与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指导意见》立足区域发展实际与行业禀赋特点,构建起“源头减碳—过程脱碳—协同降碳”的全过程全链条降碳体系,为不同类型工厂的低碳转型提供了清晰路径。
一是优化用能结构,夯实源头减碳根基。用能结构转型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从源头上削减碳排放的关键抓手。《指导意见》在源头减碳环节强调,须在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构建清洁低碳的电力、热力、氢能和燃料供应体系,加快推进能源结构的绿色化替代。具体可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广多能互补的利用模式、深化氢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应用,多路径推动化石能源消费的减量替代,从源头筑牢零碳工厂的能源基底。
二是深化技术革新,攻坚过程脱碳关键。技术创新是零碳工厂建设的核心动力,也是破解生产环节碳排放难题的根本路径。《指导意见》在过程脱碳环节明确要求,紧扣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契机,聚焦高耗能、高排放核心工序,协同推进能效水平提升与生产工艺流程再造,通过工艺优化、设备升级、循环再生等举措,实现生产制造全流程的系统性、精准化降碳,切实打通过程脱碳的关键堵点。
三是带动全产业链,凝聚协同降碳合力。多方协同是零碳工厂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实现全产业链降碳闭环的重中之重。《指导意见》统筹厂内与厂外,通过引导企业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推行零碳供应链管理,带动上下游供应商协同降碳。这种“以点带链、以链促面”的模式,将推动产品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到物流运输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持续下降。
三、协同共建“服务链+资金链”降碳生态
零碳工厂建设不仅涉及能源供应和生产过程,还涉及政策标准、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的集成创新。《指导意见》强化政策牵引、标准供给和市场驱动,构建产业链与服务链、资金链协同发展的降碳生态。
一是构建标准与服务支撑体系。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度量衡,服务是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在标准引领方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到2027年制修订100项以上标准”的目标,加快研制零碳工厂通用要求及分行业评价导则,适时制修订重点行业领域能耗限额标准,推动标准国际互认。在服务支撑方面,培育壮大节能降碳综合服务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模式,为企业提供从诊断规划、工程建设到核算评价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二是强化绿色金融精准赋能。《指导意见》强调以绿色金融赋能零碳工厂建设。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四大机制支持体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43.51万亿元,同比增长22.9%,绿色债券累计发行4.95万亿元,规模位居全球前列。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为零碳工厂提供优惠信贷、信贷额度倾斜等精准支持,开发碳减排挂钩贷款等创新产品,切实降低企业转型成本,激发微观主体的内生动力。
三是强调应减尽减持续提升。针对行业关注的碳抵销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的原则,体现了“减排优先、抵销为辅”的要求,强调工厂须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充分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在实现“降无可降”的前提下,方可通过跨境碳交易等方式进行碳抵销。这为零碳工厂建设明确了清晰导向,有效杜绝“伪零碳”和“漂绿”行为,切实保障零碳工厂的含金量。
蓝图已经绘就,行动正当其时。零碳工厂建设是一场制造模式的系统性变革。随着《指导意见》的深入实施,必将涌现出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竞争力强的零碳工厂,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树立典型,它们将以点带面、汇聚成势,引领我国工业在绿色低碳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