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冶金信息装备网

  • 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311-88357930
当前位置1: 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聚焦 » 正文

三部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7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53
 
核心提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原文如下: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2 年第 27 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 年第 2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 年 9 月 18 日

公告显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至 2023 年底。这是自 2014 年我国首次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政策后第三次延续实施该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实施以来,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 1-7 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406.8 亿元,同比增长 108.5%,其中 7 月份免征车购税 71.7 亿元,同比增长 119.1%。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电子期刊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冀ICP备130160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