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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出台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及奖励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来源:我的钢铁网  浏览次数:529
 
核心提示:《包钢(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及奖励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共12章45条,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申请与审核、成果鉴定
      包钢(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及奖励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共12章45条,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申请与审核、成果鉴定、成果推广应用、成果登记、成果奖申报与评审、成果奖授予、档案管理、科技保密与权益保护等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旨在加强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促进公司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公司技术创新水平,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保障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公司广大科技人员钻研技术业务、勇于创新的积极性。

《办法》指出,集团管理部是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科学技术成果奖的最终评定。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实行分层级管理。各板块、分(子)公司负责本板块(单位)的成果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科学技术成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名称为“包钢(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奖”。根据项目性质,设置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公司软科学奖。其中,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等级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共4个等级;公司软科学奖奖励等级为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

公司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标准为:特等奖奖励80万元,一至三等奖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办法》同时指出,获得国家级、行业、省部级、盟市级科技进步奖,公司将给予重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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