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钢集团公司出台《宝钢集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宝钢深化改革目标:通过深化改革,激发企业整体活力,增强宝钢集团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做强做大钢铁产业的同时,加快多元产业和资本投资运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子公司间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实现“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体系,建成布局合理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宝钢集团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从国家战略、宝钢改革发展的要求出发,特制定《宝钢集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以积极稳妥、系统有序推进宝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根据《实施意见》,深化改革目标细分为三年目标(2018年)和五年目标(2020年)。到2018年,要实现:集团公司初步具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核心能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和完备,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集团公司总部具有完备的分类管控、投资运营、整合协同及服务创新四个方面的功能。积极推进子公司股份制改革,创造条件实现股权多元化,成为市场独立竞争主体。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确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效率明显提高。钢铁主业转型升级和相关多元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得到有效落实,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全面落实到位。到2020年,要实现:集团公司成为服务国家战略,带动钢铁产业发展,兼具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功能的公司。集团公司总部成为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进退有序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平台。子公司成为充满活力的市场独立竞争主体,在所处行业和领域内成为国内领先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建立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成为“中国制造2025”钢铁行业的领先者。基本实现“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成为中国钢铁企业转型升级的领跑者。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巩固完善,政治核心作用更加有力充分。
深化改革是系统工程,各项改革工作相互关联,需要整体策划、协同配合;合理把握改革节奏,循序渐进。对国家及上级部门要求或者有必要的改革,采用试点先行方式,及时纠正和总结试点做法,并加以制度化后,再行全面推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确保风险可控。
集团公司总部先行先试,完善组织架构、调整功能定位;各子公司选择合适的产业单元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建设试点;带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体制机制、制度流程的配套完善。新体制不会一蹴而就,原体制仍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新老体制渐进过渡期间,需要加强协同,防止出现管理冲突和管理真空。
宝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集团公司总部改革为先导,积极推动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和法人治理完善,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核心能力。推动供给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谋求增量效益;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存量资产;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各类人才活力;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强化底线和红线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最终形成服务国家战略,引领钢铁产业发展,兼具产业投资和资本运营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重点工作包括,总部改革先行,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核心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激发活力,提升资本效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子公司成为独立市场竞争主体;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有效激发人才活力;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本布局结构;强化改革风险管理,完善配套措施;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监督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