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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世贸组织应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21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天(2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欧盟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讨论。他表示,无论欧委会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天(2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欧盟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讨论。他表示,无论欧委会如何做出评估,如何提出意见,我们所关心问题的核心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前取消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因为这是世贸组织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

我们注意到,欧委会最近对该问题进行了内部讨论,我们欢迎欧方就此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目前距《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终止日期只有不到11个月的时间,我们敦促欧方从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遵守国际义务,尽早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促进中欧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一些欧盟行业组织不断渲染取消“替代国”的做法会给当地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带来所谓的巨大的“负面影响”。我们认为,这些观点仅代表部分行业利益,欧方全面客观的政策决定不能以此为依据,毕竟多边贸易体系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以任何借口不履行国际义务,都将对多边贸易体系造成损害。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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