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管理风险,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集团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建设目标顺利完成,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2016年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目标是:要全面完成属地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实现工亡事故为零、群体性人身伤害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0.65‰以下;实现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受控率达到100%;实现“零事故”单位达标率≥70%;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率100%。
根据《意见》安排,明年集团公司将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各单位领导要带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进行分析预判,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治理,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和回头看,杜绝形式主义。
2016年,集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设立安全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对创造长周期安全生产纪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表现突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优秀的成员单位及个人给予安全专项奖励。对发生群体性、重复性或由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单位,将提级督办,深究事故原因,从重从严逐级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在集团公司相关会议上做检查。
此外,集团公司还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机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状况进行管理评价,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冶金、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方面专家的作用,并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行安全信息、安全法规、安全专家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