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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假冒品牌钢材牟利商家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9  浏览次数:187
 
核心提示:黑心商家伪造品牌钢材质量证明书及标牌,将不合格的钢材变身为品牌钢材,然后销售给他人以谋取暴利。5月11日,安阳市文峰区法
       黑心商家伪造品牌钢材质量证明书及标牌,将不合格的钢材“变身”为品牌钢材,然后销售给他人以谋取暴利。5月11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不合格假冒钢材案,被告人李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现年44岁的被告人李某,从事钢材生意。2014年某月,被告人李某从外地购买45捆假冒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螺纹钢进行销售。其中有4捆已经拆开,部分零散螺纹钢已销售。公安机关对安阳市区钢材市场进行检查时,将被告人李某当场抓获,查获不同型号的螺纹钢136捆及零散螺纹钢590根、印有“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属标牌980个、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证明书15份、植钉焊机1台,以及存有“安钢证明书”等电子文件和文件夹的笔记本电脑一台。经安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意见书证实,涉案45捆螺纹钢价值共计419960元。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钢质鉴鉴定报告证实,被告人李某销售处所存放的钢材均为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及金属标牌亦为假冒。

      文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钢材,且已销售和尚未销售钢材的货值达到25万元以上,核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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