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泰国的热轧型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3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2014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了阻止在继续调查期间发生对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修改对原产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泰国的热轧型钢的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修改后的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6.31.00、7216.32.00、7216.33.00、7216.40.00。
2013年10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和泰国的热轧型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3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