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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裁定美国对华“双反”违规 钢铁等反补贴措施需撤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1  浏览次数:169
 
核心提示:让中国钢铁、轮胎、纺织业等外贸行业头痛的美国既反倾销、又反补贴的双反措施,违反WTO规则!记者昨日从国家商务部获悉,WTO有关
 让中国钢铁、轮胎、纺织业等外贸行业头痛的美国既反倾销、又反补贴的“双反”措施,违反WTO规则!记者昨日从国家商务部获悉,WTO有关机构已经裁定,美国商务部近年对华发起的众多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中方敦促美方撤销相关所有反补贴措施。

据了解,美国对中国产品在进行贸易救济调查时,经常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其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经常随意使用与中国情况差距很大的“替代国”;另一方面,又同时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对很多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这在美国国内也没有法律依据。自2006年开始,已对华发起了多起反补贴调查,涉及钢铁、轮胎、材、纸业、纺织业等领域。2012年,美国国会匆忙通过关税法修订法案(GPX法案),目的是追认对华反补贴措施的合法性。

7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确认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就此发表谈话表示,美国2012年3月13日通过关税法修订案,追溯授权美调查机构自2006年11月20日起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中方认为这种追溯适用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的透明度和正当程序原则。中方认为,上诉机构的裁决与中方立场是一致的。中方敦促美方撤销在关税法修订案通过之前对中国产品实施的所有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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