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用好市、区两级现有资金渠道及各类产业基金,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区(集聚区)、企业等围绕二手商品、二手设备、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提升商品展示、咨询、交易、溯源、认证、仓储、加工和物流配送等业务运营能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支持滨海新区、静海区等依托有关产业园区(集聚区)、企业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大宗再生资源集散与配送体系,提升跨区域调配能力。
对标落实《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并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提升再生材料供给保障能力。鼓励钢铁、有色金属、塑料、造纸等行业企业,加强与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衔接,引导开展精细化拆解,探索建立从回收加工到产品生产全流程溯源体系,增强再生钢铁、再生有色金属、再生塑料、再生纸等再生材料供应水平。
引导鼓励汽车制造企业加强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材料加工、零部件生产等企业联合构建再生材料闭环供应体系,重点在车架、车身、玻璃、轮毂等部件中,提高再生钢铁、再生有色金属、再生玻璃等应用比例,在内外饰件中实现再生塑料规模化应用。
加强京津冀三地沟通协作,共同加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提升规范企业业务拓展能力,通过市场手段争取北京及周边地区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退役新能源器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向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港保税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聚集,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向南港工业区聚集。鼓励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河间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加强再生资源归集、产业链条衔接、销售渠道拓展、金融服务提升等方面合作,围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废钢废塑料加工利用等环节,共同打造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二手车(含报废机动车)“车-件-料”三级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落实国家再生资源市场准入、分类管理等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强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废纸、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回收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