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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21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379
 
核心提示: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应在不降低煤电对电力系统支撑调节能力的前提下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应在不降低煤电对电力系统支撑调节能力的前提下实施。融合项目的新能源规模要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提升的调节能力匹配。强化煤电降碳,切实提升煤电降碳质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有效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多元创新,支持探索融合技术试点应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配融合场景模式。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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