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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7部门:指导地方兼顾光伏组件等回收规范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6-25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371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相关法规要求,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解决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协同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活动,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规范经营水平,持续扩大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占机动车注销量的比重,有效遏制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不断提高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水平,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外,指导地方兼顾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回收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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