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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玉昆钢铁新建2座120tLF精炼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我的钢铁网  浏览次数:384
 
核心提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精炼炉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化念镇,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厂片区,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厂址范围内进行。

建设单位: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现有炼钢厂房内原预留LF位置,新建2座120tLF精炼炉,仅对转炉产生的钢水进行精炼,不增加炼钢产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及汽车尾气,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通过定期洒水、施工围网、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雨季径流雨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产生量为2.4m3/d,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厂区现有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念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返回本项目利用。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水量约为1.0m3/d。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雨季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进入临时沉淀池,收集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机械噪声、材料装卸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在80~110dB(A)。

项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并采取围挡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无永久弃方产生。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气主要为精炼废气。

3#精炼炉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脱硫及折罐除尘器处理后由1个41m高排气筒排放;

4#精炼炉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浇铸及折罐除尘器处理后由1个38m高排气筒排放;

精炼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要求;

无组织采取符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炼钢工程设计规范》(GB50439-2015)《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06-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HJ846-2017)等文件要求的无组织控制措施。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强制排污水,收集后回用于炼钢浊循环,不外排。

项目劳动定员由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统一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由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统一处理。

3、噪声

噪声设备主要为精炼炉及离心泵,其源强值在85~100dB(A)之间。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装设隔音材料和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除尘灰收集后用于烧结系统做原料。精炼渣收集后送至钢渣处理及加工项目分选。废耐火材料大部分粉碎后作为炉体填充材料,剩余少量外售作为建材原料。废矿物油经收集后送至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曲靖市安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厂区预留场地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区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1)2024年6月24日,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2025年6月17日-6月30日,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玉溪日报(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0日)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3)2025年7月21日,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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