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通过建立健全全县钢材经营户的经济户口档案信息和质量诚信档案的方式,进一步指导钢材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检查以销售假冒伪劣钢材集中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钢材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生产经营钢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钢材;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地条钢”及其制品;销售包装标志不全、标号与质量不符、强度等指标不合格的钢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假冒或仿冒他人钢材产品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做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检查,全县共有钢材经营市场主体33户,其中有3户无照经营,2户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对其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相关证照。检查采取抽检的方式,共抽取样品3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的8个批次,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