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

冶金信息装备网

  • 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2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3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311-88357930
当前位置1: 首页 » 新闻资讯 » 热点聚焦 » 正文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近日通过审定 废钢进口或成平抑矿价利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1070
 
核心提示:《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11月29日通过审定,该标准有望于2020年年底发布。这意味着,废钢作为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炼钢炉料,将不
  《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11月29日通过审定,该标准有望于2020年年底发布。这意味着,废钢作为唯一可替代铁矿石的炼钢炉料,将不再作为固体废物而是一般商品允许进口。中钢协此前表示,废钢经加工符合国家标准后进口,可对铁矿石价格上涨起到平抑作用。

在当天举行的《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审定会上,专家组对该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取样和制样、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书等9个章节内容进行逐条审定,汇集了生态环境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多部门以及典型钢铁企业的意见建议。

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编制组介绍,再生钢铁原料是废钢铁经过分类回收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与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再生钢铁原料炼钢可以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因此,再生钢铁原料不仅是一种可再生资源,而且是唯一可以替代铁矿石的铁素资源,是钢铁工业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种重要原料。

我国现行《废钢铁》国家标准主要规定了国内废钢铁的分类和相关要求,不适用于作为进口优质再生钢铁原料的标准依据。《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为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电子期刊 会员服务 版权声明 冀ICP备1301601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