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交易所授权服务机构: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2014年3月27日焦煤品种的价格涨(跌)最大幅度恢复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8%。
特此通知。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