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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取消对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 改为报备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7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869
 
核心提示:据江西省卫健委网站消息,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6日发布,各地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
 据江西省卫健委网站消息,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6日发布,各地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报备。该令自2月17日零时起执行。

江西省卫健委网站截图

据了解,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江西省防控应急指挥部作出如下决定:

一、各县(市、区)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外,对其他实行流动性管控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二、各地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报备。在工业园区的,向工业园区报备;工业园区之外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三、返岗员工需提供健康证明的规定已经取消,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执行。

四、返岗时,除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外,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该令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由各市、县(市、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和各级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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