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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炭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8  浏览次数:459
 
核心提示: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共计划关闭退出煤矿113处以上,淘汰落后产能750万吨/年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100处以内,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共计划关闭退出煤矿113处以上,淘汰落后产能750万吨/年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100处以内,年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煤矿最小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

     2018年底前,福建省将坚决淘汰9万吨/年以下煤矿;武夷山、宁化、明溪、尤溪、三元等县(市、区)须在明年底前退出煤炭生产;同时对9万吨/年以下煤矿,采取倒逼机制,按“关闭退出一批、整合淘汰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实施分类整顿,按计划关闭淘汰。

     据计划安排,今年福建省将关闭退出小煤矿29处、淘汰落后产能140万吨/年以上。

     “十二五”时期,福建省就积极推动煤矿实施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步走”战略,矿井数减少35%,单井平均规模提升20%,截止2015年底已全面淘汰6万吨/年以下煤矿。

     福建省煤田地质构造复杂,多为倾斜薄煤层,且断层发育,开采技术难度较大。煤矿开发布局呈“小、散、乱、差”特点,煤炭生产矿井规模较小,机械化采煤难以推进。因而关闭小煤矿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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