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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增值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7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今年4月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今年4月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增值税。 

     以下为两部门《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原文:

     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现将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期货保税交割的销售方,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出具当期期货保税交割的书面说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单、保税仓单等资料。

     三、上述期货交易中实际交割的原油和铁矿石,如果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按照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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