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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一“加”一“减”为蓝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31  浏览次数:199
 
核心提示:12月26日,本钢集团举行了板材炼铁厂575平方米烧结机拆除暨板材发电厂脱硫脱硝工程投运仪式。本钢集团做了一道保护环境加大投
      12月26日,本钢集团举行了板材炼铁厂5×75平方米烧结机拆除暨板材发电厂脱硫脱硝工程投运仪式。本钢集团做了一道保护环境加大投入的“加法”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减法”。当天,本钢彻底拆除了5台75平方米烧结机,淘汰烧结产能416万吨;同时,启动了投资8000余万元的发电脱硫脱硝设备。

      此次拆除的板材炼铁厂5台75平方米烧结机建设于1957年,2005年进行过大修改造。改造后,其设计年产量为415万吨(设计年产量为415万吨,实际年产量为416万吨)。虽然改造后烧结机已配备了多管除尘器,但其粉尘排放浓度没有达到国家新环保法的规定。

      为解决该烧结机产生的大气污染问题,本钢集团陆续关停了这5台烧结机,并于12月26日开始对关停的烧结机进行全部拆除。这5台烧结机关停后,全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16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429吨、减少烟粉尘排放1.2万吨。

      为减少发电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的排放,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要求,2015年,本钢集团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加快了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实现了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投产运行。其中,脱硫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余万元,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后,脱硫效率能达到96%以上,每年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777.6吨;脱硝改造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采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改造后脱硝效率能达到89%以上。项目正式投运后,每年可实现减排氮氧化物量1686吨,满足了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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