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即排查冬季安全防范设施有效性。聚焦提升系统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井口空气加热设施是否设置、空气温度能否实现自动监测且数据上传至调度室或提升机房、是否具备超限自动报警功能,要求各矿山立即与设备厂家研究对接,确保温度监测与提升机控制系统实现可靠联锁闭锁。同时,全面检查罐笼顶部是否安装牢固可靠的防护顶棚,严防井筒冰块、杂物坠落伤人。各矿山须明确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资金保障,形成清单报送属地应急部门。
二是立即组织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所有正常生产矿山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冬季“防风雪、防冰冻、防火灾”专项措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工作要求,对全系统、各环节进行持续自查自改。所有自查及整改情况必须建立专门台账,存档备查,确保问题查清、措施落细、整改到位。
三是立即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组建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相关矿山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要求各县(市、区)不等不靠、主动加压,至少组织开展两轮全覆盖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任何可能直接影响安全生产、无法保障安全的突出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责令相关矿山停产停建整顿,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截至目前,市级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3家,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26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