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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按期完成沙钢永兴、凤宝特钢、亚新钢铁等钢铁企业整合升级,压减钢铁产能375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5-16  来源:兰格钢铁网  浏览次数:477
 
核心提示:八大攻坚行动 45项重点任务 坚决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良好
 八大攻坚行动 45项重点任务

坚决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月11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召开,古都安阳锚定空气质量提升进位目标,举全市之力、集全员之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面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安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污染治理现状,我市出台《安阳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实施八大攻坚行动45项重点任务,加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力度,以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意志,坚决打好打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攻坚战和提升进位这场硬仗。

产业结构调整攻坚行动

改善生态环境,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是“治本”之策。安阳这座老工业城市,在机遇和挑战面前,正在打一场转型升级的硬仗。在产业结构调整攻坚行动中,我市明确4项重点任务,补齐短板、打造发展新优势,做好全市产业结构重塑优化。

加快钢铁整合升级。按期完成沙钢永兴、凤宝特钢、亚新钢铁等钢铁企业整合升级,压减钢铁产能375万吨。

完成焦化压减任务。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钢定焦”整改任务,2024年再压减焦化产能100万吨,优先压减主城区焦化产能。

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推动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100吨以下炼钢转炉(50吨以下合金钢电弧炉)有序退出或完成大型化改造;加快淘汰全市步进式烧结机、独立球团等。与此同时,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

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用生铁、水泥、玻璃、有色、煤化工、炭素、烧结砖瓦等行业产能。严格控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清洁运输替代攻坚行动

安阳是首批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之一,也是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全面推进绿色运输试点城市建设”既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工作目标,也是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趋势,更是遏制车辆尾气污染的有效途径。

清洁运输替代攻坚行动,就是要深挖绿色发展潜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运输组织各环节,让城市清洁运输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绿意”盎然、蹄疾步稳。为此,我市部署10项重点任务,全力降低运输环节污染排放量,实现运输方式清洁化。

提高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进“公转铁”,完成安西联络线建设;加快建设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2024年年底前,全市铁路货运量同比增加100万吨以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等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

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主城区内施工工地建筑物料、渣土运输等全部使用新能源车;除应急救援、军车、警车、消防等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内通行的物流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等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除特殊需求的车辆外,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购买或租赁公务用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扩大高排放车辆禁限行区。对市区柴油货车(含燃气货车)交通流进行科学调节和疏导,优化通行路线,合理设置禁限行区,引导高排放车辆、过境车辆原则上走高速公路或市区外环道路,境内出行的车辆就近上下高速公路和市区外环道路。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进入禁限行区。

加强高排放车辆禁限行管理。严格入市通行证管理,完善禁限行区标识和电子网格建设,实现禁限行区边界路口全覆盖并高效运行。优化市区周边国省道公路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设置,完善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布局,对入市通道高排放货车通行加严加密监控。

强化高排放车辆整治。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格查验车辆排放控制装置和车载诊断系统。严厉打击拆除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和不按规定添加尿素行为,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主城区内全部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国四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2024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淘汰高污染的老旧铁路内燃机,铁路货场和煤炭、钢铁、焦化等行业铁路装备实现新能源化,消除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

严格重点用车单位监管。按照“应装尽装”的原则,对日均进出货物150吨(或载货车辆日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纳入国家和省环保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且年产值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全部建设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市平台联网,严格规范电子台账管理。企业内部物料转运采用封闭廊道,确需车辆运输的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

有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对市区主城区内的学校、商圈、医院等重点拥堵道路实施限行、单行、严管、车辆分流等措施,加强重点拥堵路段执勤指挥疏导。合理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动态取缔占道经营,撤除明显影响道路通行的车位。

优化市区周边路网结构。推动殷都区大白线水冶桥尽快建成通车,在安林公路与大白线、G341交叉口等重点部位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交通指挥疏导,引导自西向东柴油重卡向北进入大白线绕行。加快107国道东移、S301南水北调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畅通市区外环道路。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非标油品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倒查销售者主体责任。

能源绿色转型攻坚行动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也是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近年,我市聚焦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探索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共赢之路,以绿色撬动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在能源绿色转型攻坚战中,我市进一步明确5项重点任务,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华润内黄200MW风电、大唐内黄100MW风电、豫能林州50MW光伏等项目建设,两年新增风电和光伏装机规模7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持续加强天然气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禁煤区”天然气入户率。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末非电行业燃料煤炭消费量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12%。全市新(改、扩)建用煤项目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强化工业窑炉治理。以煤为燃料的石灰、砖瓦、陶瓷、水泥制品等行业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改用清洁低碳能源。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窑炉。

开展锅炉专项整治。淘汰未采用专用炉具的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的燃气锅炉,要取消烟气再循环系统开关阀。安化集团现有6台燃煤锅炉高质量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烧散煤的行为,确保“禁煤区”内散煤动态清零。全市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温室大棚等农业生产经营场所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工业深度清污攻坚行动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是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途径。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治理,开展工业深度清污攻坚行动,从6个方面重点任务入手,切实保证治理成效。

全面开展涉气企业排查。2024年6月底前,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全流程评估和低效失效环保设施排查整治,编制“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2024年9月底前,涉工业炉窑、锅炉等重点企业完成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市现有7家长流程钢铁、4家铸造生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回头看”整改提升;5家焦化企业、20家水泥企业完成全面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环保绩效评级A级水平,通过国家评估监测公示。

有效控制一氧化碳排放高值。2024年9月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含铸造生铁企业)完成高炉煤气均压放散全回收(引射器)和休风放散回收治理等技术改造。烧结机机头、高炉热风炉等重点工序加装一氧化碳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在企业厂界合理安装一氧化碳超标报警装置和在线监测仪。

加快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组织开展产业集群全面排查,2024年6月底前建立污染源全口径管理台账。高新区以装备制造行业为重点,对工业涂装工序实施提标改造;滑县焦虎家具园区、林州市铸造产业园区等完成综合整治,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

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水平,全市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严格在线监测远程质控,充分发挥现有15套颗粒物远程质控设备的日常监控作用,新上100套气态污染物远程质控设施并完成安装调试。

深化工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A级、B级或绩效引领性企业要优先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部分新能源车使用比例要达到80%,位于主城区的公路运输要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实施“创A晋B”培育行动,力争更多企业进入AB级行列。

污染协同治理攻坚行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的逐步治理和广泛关注,PM_2.5等大部分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而臭氧污染问题则逐渐凸显。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也是现阶段重点区域臭氧生成的主控因子,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市开展污染协同治理攻坚战从5个方面任务入手,VOCs治理工作就是重要一环。

强化VOCs源头替代。推动已实施源头替代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比例。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监督检查。

深化VOCs综合治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配套建设适宜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重点化工工业园区建成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

加强高温时段VOCs错峰调控。高温季节,主城区内沥青铺路、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每日8时至18时暂停户外作业;加油站装卸油作业调整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鼓励加油站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民众每日20时至次日6时错峰加油。

有效整治餐饮油烟。拟开设餐饮服务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每月至少维护1次,实现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情况实时监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每半年实现全覆盖。

推进氨气排放控制。积极争取全省畜禽养殖业氨排放控制试点城市,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恶臭气体治理设施建设,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

面源精细管控攻坚行动

对于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我市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精细化管理,从7个重点任务入手,多角度、全方位守护生态底色。

严格管控施工工地扬尘。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100%”要求。主城区内3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防治视频监控、β射线法PM_10在线监测设备,并与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加强场站院落扬尘治理。对主城区内闲散院落、停车场和物料存贮、中转等生产经营场所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分类开展整治。

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大清扫频次,主城区内道路每周至少组织开展2次套合作业,道路积尘走航监测结果达到或优于2级标准;加大周边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清扫力度,道路积尘走航监测结果达到或优于3级。

常态化开展全民清洁行动。每周组织开展1次,加大人行步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人工清扫保洁力度,对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城中村等场所楼顶、院内及周边开展集中清洁,动态消除卫生死角。

深度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完成4处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修复,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动砂石骨料行业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严格落实矿石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实施清洁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实施四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三夏”“三秋”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时段监管,全域全时段禁止焚烧秸秆荒草、垃圾杂物。提升“蓝天卫士”“智慧城市监控系统”监管水平,实现火点自动抓拍报警功能和“发现—推送—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功能,力争实现“零火点”。

依法管控烟花爆竹污染。加强宣传引导,从严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区域、时段和种类,及时发布管控通告。强化源头管控,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
    

大气污染成因很多,为有效减少污染天气,我市积极组织专家科学研判,盯紧空气质量,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污染过程分析研判等,提前落实防范措施。在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中,我市明确4项重点任务,加强大气污染溯源排查,及时消除大气污染风险。

加强科学预测预报。加强精准分析研判,提高空气质量72小时预测预报准确率。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流程,组织相关单位、工矿企业和施工工地提前做好应急应对准备。

强化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坚持技防和人防相结合,加强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督查,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的工业企业、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依法查处,对违法企业下调绩效等级。

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规定,实施水泥、砖瓦窑行业错峰生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重点行业,在秋冬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限时消除污染高值。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高值热点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高值热点,指导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精准溯源,及时消除污染源。

监测监管提升攻坚行动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我市正逐步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通过监测监管提升攻坚行动实效,着重从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管理高效等4个重点任务入手,发挥好监测的基础支撑作用,确保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优化监测网络。加强国控、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行维护,保障监测站点仪器运行稳定。加强县(市、区)生态环境标准化监测能力建设,配齐仪器设备。

加强精准管控。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依法将自动监测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持续提升用电用能监控能力,强化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排放联合监控,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严格执法监管。整合全市大气环境管理、监测、执法等力量,开展大气污染联合执法、异地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污染问题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提高支撑能力。加强监测监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水平。加快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公安、商务、住建等相关部门涉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数据,实现数据和视频信号与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污染高值精准溯源、锁源、消源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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