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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成为首个在境外发行H股可转债的中国上市钢铁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5  来源:我的钢铁网  浏览次数:1050
 
核心提示:5月10日,鞍钢股份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18.5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4.8亿元)H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于5月25日到账,转股价
 5月10日,鞍钢股份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18.5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14.8亿元)H股可转债,募集资金于5月25日到账,转股价格为9.54港元,利息成本为年均0.75%,全面超额完成鞍钢集团各项目标任务。这是鞍钢股份近十年来首次在资本市场融资,也成为首个在境外发行H股可转债的中国上市钢铁公司。

H股也称国企股,是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其持有人既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为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投资增值。

自2007年以来,鞍钢因不符合融资条件,无法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发展。2017年,鞍钢股份抓住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不断发展的良好机遇,在当前证券市场发行的有利窗口期,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及时操作了唯一能够达到融资条件的H股可转债品种,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终于成功完成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全面超额完成了发行预期目标。募集资金人民币14.8亿元,高出预期目标值10%;票面利息0.75%,低于目标值1.25%。本次H股可转债项目实际创效比预期目标值高出3.83亿元人民币。

此次成功发行H股可转债是10年来鞍钢股份迈出的资本市场融资的第一步,为未来更多地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快企业发展做出了有益尝试。此外,本次发行H股可转债,债券投资人主体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的超额募集充分表明了鞍钢股份在境外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也为未来境外融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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