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调队对市地税局以及多家相关单位和涉煤企业进行走访调查结果显示,煤炭资源税改革使涉煤企业负担有所减轻。
煤炭资源税改革取消所有收费,从量计征变从价计征。税改彻底消除了涉煤企业需要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塌陷费,以及税以外的其他所有收费。将原煤2.3元/吨、焦煤8元/吨的从量计征煤炭资源税方式变更为黑龙江省统一税率计税,按煤炭产品价格×2%的方式予以征收。以原煤为例,新税率下按市场原煤价格350元/吨计算,需要纳税7元/吨,税额比原来提高4.7元/吨。但是所有费用取消,企业负担的税费总额受产量和市场价格影响会持平或少量降低。七台河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份按新税率共缴纳煤炭资源税合计51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税费总额降低337万元,降低了40%。按此计算,全年可为企业节省近2000万元税费资金。煤炭资源税和各种费作为涉煤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到了行政总成本的三分之一,煤炭资源税的调整和各种费的取消必然导致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