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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kV~35kV高压柜和变压器故障跳闸后二次送电导致事故扩大的问题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14  作者:牟维良  浏览次数:377
 
核心提示:针对冶金行业10kV~35kV高压柜和变压器故障跳闸后二次送电导致事故扩大的问题,核心在于建立 “技术强制闭锁、管理刚性约束、人员规范操作” 的三道防线。以下从技术、管理、应急操作三个层面系统阐述预防与规范措施。
 关于10kV~35kV高压柜和变压器故障跳闸后二次送电致事故扩大的问题分析

牟维良

针对冶金行业10kV~35kV高压柜和变压器故障跳闸后二次送电导致事故扩大的问题,核心在于建立 “技术强制闭锁、管理刚性约束、人员规范操作” 的三道防线。以下从技术、管理、应急操作三个层面系统阐述预防与规范措施。

1  技术层面:以强制闭锁杜绝误操作

1.1 完善微机综保装置的故障闭锁逻辑

这是防止二次送电最核心的技术手段。关键在于从设计上杜绝误送电的可能:

· 故障记忆与闭锁功能:选用具备故障记忆功能的微机综保装置,故障跳闸后装置应自动锁死合闸回路,必须经人工确认故障已排除、按下复位按钮后,才能解除闭锁恢复合闸能力。

· 防跳回路配置:确保断路器配置完善的防跳回路,防止在故障状态下因合闸命令持续存在而导致断路器反复分合(即“跳跃”),避免对故障点造成反复冲击。

1.2 优化保护配置与定值整定

保护配置不合理是导致越级跳闸和故障扩大的重要原因:

· 级差配合原则:上下级保护之间应严格进行级差配合计算,确保最靠近故障点的保护最先动作,避免越级跳闸导致停电范围扩大。

· 非电量保护独立设置:主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瓦斯、压力释放、温度等)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1.3 完善五防闭锁系统

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五防系统至少应包含:

· 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 防止接地开关处于闭合位置时合断路器

· 防止带电时误合接地开关

·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对于35kV及以上的高压设备,建议配置微机五防闭锁系统,实现远方与就地操作的全面闭锁。

1.4 备自投装置的合理配置与逻辑优化

备自投装置在故障跳闸后的自动投入,若逻辑不当极易扩大故障:

· 备自投动作前必须检测线路是否存在永久性故障,只有在确认故障已隔离、线路无电压且具备带电条件后,方可允许自动投入。

· 备自投应设置足够延时,确保故障点已有充分时间去游离,防止合闸于永久性故障。

1.5 在线监测与预警手段

· 触头测温装置:在高压柜触头、母排连接处等关键部位安装在线测温装置,实时监测温度异常,提前预警接触不良等隐患。

· 局放监测:对35kV GIS设备或重要开关柜,可配置特高频局部放电在线监测装置,及时发现绝缘劣化趋势。

2  管理层面:制度刚性约束与流程规范

2.1 严格执行操作票与工作票制度

严格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 所有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使用操作票,严格遵循“唱票-复诵-操作-回令”步骤。

· 涉及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明确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

· 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2.2 规范停送电操作程序

送电前必须完成以下确认步骤:

1. 确认故障已查清并处理完毕

2. 确认接地线已全部拆除

3. 确认“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牌已摘除

4. 确认保护装置已复位,闭锁已解除

5. 经调度许可后方可执行送电操作

2.3 建立完善的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 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工程师、主任批准;短时间退出时,应经值长或变电所所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 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

2.4 强化巡检与隐患排查

 

· 提高巡检质量,重点检查触头、引线有无发热、放电痕迹,柜内有无异响、异味。

· 定期开展红外热成像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接触不良等隐患。

· 对后台报警信号(如“控制回路断线”等)必须闭环处理,绝不能忽视或搁置。

3  应急操作层面:明确规则防止扩大

3.1 绝对禁止二次送电的情形

以下情况,在未查明原因并彻底排除故障前,绝对禁止送电:

1. 主保护动作跳闸:凡变压器的主保护(差动、重瓦斯)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2. 有明显故障迹象:跳闸时伴有爆炸、火花、冒烟、异常声响等明显事故象征,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送电。

3. 电缆线路跳闸: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全线为电缆的线路,其断路器分闸后,不允许试送,只有待查明事故原因并排除后,方可试送。

4. 主保护动作且有明显故障:若主保护动作跳闸且同时有明显故障现象,严禁强行送电。

5. 线路变压器组开关跳闸且重合不成功:不允许再强行送电。

3.2 严格限制试送电次数

对于经研判可以试送的情况,必须严格限制试送次数:

· 装有一次重合闸而重合闸未成功的架空线路,隔1分钟后允许再试送一次;试送未成功时,应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 装有二次重合闸而两次均未成功的架空线路,不允许再试送。

· 开关跳闸后,原则上只允许试送一次。若再次跳闸,严禁再次强行送电。

3.3 越级跳闸时的规范处理

当发生分路断路器保护动作而未分闸,造成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跳闸时,应:

· 先拉开所有分路断路器

· 试合主变压器或电源总断路器

· 确认主变压器带电正常后,逐路试合无故障的各分路断路器

· 故障分路必须在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试送

3.4 故障记录与信息上报

· 每次事故跳闸及试送电操作,均应详细记录跳闸时间、保护动作情况、试送结果等信息,填写《事故记录簿》备查。

· 试送不成功时,应立即汇报值班干部或调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操作。

4  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

4.1 强化专业培训

· 定期开展高压设备操作规程、继电保护原理、故障判断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

· 确保运行人员熟练掌握各类保护动作的含义、故障现象的判断方法以及应急处理流程。

4.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定期模拟故障跳闸、越级跳闸、设备起火等场景,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

· 重点演练故障判断、隔离操作、试送电决策等关键环节,提升人员在压力下的判断与处理能力。

4.3 树立安全底线意识

· 强化“故障不明不送电”的底线思维,杜绝急于恢复生产而盲目送电的冒险行为。

· 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意识内化为每位操作人员的本能反应。

5  总结

防止10kV~35kV高压设备故障跳闸后二次送电扩大事故,核心在于:

· 技术防范:通过微机综保故障闭锁、五防联锁、备自投逻辑优化等技术手段,让“误送电”在物理层面变得不可能。

· 管理防错:通过操作票制度、送电前确认制度、防误装置管理制度等刚性约束,让违规操作受到制度限制。

· 人员利用:充分利用员工的技术强项,要好钢用在刀刃上,成立高压检查维护小组。

· 人员防侥幸:通过持续培训、案例教育、应急演练,将安全意识内化为每位操作人员的本能反应,牢固树立“故障不明不送电”的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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