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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钢铁炼铁高炉改造项目整改补充产能置换方案通告
日期:2026-06-23 15:34  点击:441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高炉改造项目整改补充产能置换方案予以通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2日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高炉改造项目整改补充产能置换方案

实际建成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

名称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产能

(万吨)

建成时间

备注

1

宁波市北仑区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700立方米高炉1座(新1号)

炼铁225万吨

新1号高炉2019年7月建成,新2号高炉2021年12月建成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清单中认定已建成2座高炉共新增炼铁产能24万吨(按核算表计)。

2

宁波市北仑区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2700立方米高炉1座(新2号)

炼铁225万吨

用于补充置换产能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

名称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产能

(万吨)

启动

拆除时间

拆除

到位时间

备注

1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中吴大道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0立方米高炉1座

炼铁36万吨

2024年7月

2024年8月完成拆除至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对实际建成高炉新增的24万吨产能按1.5:1置换。产能来自中天集团所购新三洲特钢高炉装备。

备注: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前期通过产能置换建成2座2500m³高炉(新1号、新2号),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清单中认定2座高炉实际炉容2700m³,共新增炼铁产能24万吨。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通过外购产能,对超出部分产能进行整改补充产能置换。2024年8月9日,我厅在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9月5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现根据《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6〕97号)通告《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高炉改造项目整改补充产能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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