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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日期:2024-07-31 11:38  点击:482
 新钢股份公告,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决定由本公司吸收合并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流”)。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将承继中新物流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并存续经营;中新物流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被依法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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