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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
日期:2017-02-16 09:19  点击:642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各银监分局、保监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17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176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银监局 山东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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